資料來源:德國在台協會官方網站
A.先進修德語再申請大學入學許可之簽證
一、必備文件:
- 經持照人本人簽名之護照,護照須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並附上護照基本資料影本二份。
- 申請表以德文或英文填寫且經由申請者本人簽名。正、影本各一份。十八歲以下孩童的申請表格須經父母雙方簽名。
- 附上二吋彩色近照三張(三個月內之近照,不接受畢業或學士照)。
- 簽證申請聲明表。
- 身份證或外僑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 學歷證明:最高學歷之英文畢業證書。正本驗畢歸還,並附影本二 份。(仍在大學或是研究所就學者,則須附大學英文版成績單二份)
- 語言學校註冊繳費證明(一星期內至少20個小時)。正本驗畢歸還,並附影本二份。
- 英文良民證(經申請後6個月內有效),請至外事警局申請。正、影本各一份。外事警局地址:台北市延平南路96號/電話:(02) 2331-3561
- 非中華民國公民者,須出示海外旅遊平安保險之英文版證明,須包括海外急難醫療救助。正本驗畢歸還,並附影本二份。
- 學習動機信正本二份:說明去德國學習德語的原因,請以德文或英文書寫,並由本人簽名。
- 財力擔保信或德文擔保聲明書〈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財力擔保有兩種方式
1 ). 提供自己的財力擔保證明。
於送件時附上存摺正本及影本二份。存摺正本驗畢歸還。 (影本為影印存摺之存戶名稱與最後餘額之內頁)
須出示存款證明 7,656歐元以上(此款項須在戶頭中至少三個月)
但是要前往柏林的學生則須出示存款證明15,312歐元以上(此款項須在戶頭中至少三個月)
請銀行另外開立英文版本之存款餘額證明兩份,並註明戶頭中之台幣或外幣存款折合多少歐元 。
存摺影本與英文版存款餘額證明請同時附上,兩者皆為必備文件。
2 ). 或者經由他人做財力擔保證明:
a. 財力擔保信
請填寫附件之財力擔保信(中、英文皆須填寫),並由擔保人(一人或多人,且只有
直系血親得為擔保人)至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做簽字公證。正、影本各一份。擔保書
上註明擔保人願意支付申請耆每月最低生活消費為638歐元(以德國就學最高補助金額為準),以作為在德國居留期間的學費、生活費等一切開支。送件時附上擔
保人的存摺及影本二份。存摺正本驗畢歸還。
須出示擔保人存款證明7,656歐元以上(此款項須在戶頭中至少三個月)。但是要前往柏林的學生則須出示擔保人存款證明15,312歐元以上(此款項須在戶頭中至少三個月)。請銀行另外開立英文版本之存款餘額證明兩份,並註明戶頭中之台幣或外幣存款折合多少歐元 。
存摺影本與英文版存款餘額證明請同時附上,兩者皆為必備文件。
b. 德文擔保聲明書(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經由在德國的擔保人至德國當地外事單位(Auslaenderbehoerde)申請,
並註明擔保人願保人願意支付申請者在德國居留期間的學費、生活費等一切開支。擔保效期須與停留時間一致。以上所提及的擔保方式必須能提供申請者在德國其任何一種情形況下所需要的費用。
二、申請手續:
- A.B.C.E類簽證須要6-8星期的工作天。D類簽證則視獎學金種類而定,請直接洽詢。
-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13:00到15:00。
- 簽證須本人親自辦理。
三、簽證費:
60 歐元,請按本處公告之匯率換算,以新台幣支付。若簽證申請未獲核準或撤件時,將不退費。
四、注意事項:
- 申請表格須完整詳細填寫,並備妥相關文件後送件。
- 取得學生身份者(B類別者),每年可在德國最多工作三個月。且須向學校當地的相關單位申請放假時的工作許可(如:寒、暑假)
- 語言進修者(C類別者)在德國停留期間不得工作。
- 學生簽證申請者之眷屬,其依親簽證將視個別情況表接受申請,尤其是領取獎學金或博士班的申請者,在其家人申請的同時,申請者必須先註冊完畢,且提供支付申請者本人及家人生活費用的財力證明及住宿證明。
- 如欲在語言課程結束後,繼續在德國深造者,請申請第一或第二類別之簽證,否則在語言課程結束後,必須離境德國,在台灣重新申請簽證。第三類別之簽證(單純語言進修簽證)不得在德國轉換為第一或第二類別之學生簽證。
- 德國在台協會保留核發簽證的權利,必要時有權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表格請向本處免費索取,或自網站下載。
- 彩色照片須為三個月內之2吋光面、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白色底之彩色證件照近照。不接受墨鏡、合成照或快照。
- 如有疑問,請洽詢:德國在台協會 104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2號四樓
電話:(02)2501-6188 ext.310